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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市区住房建设计划公布


  2008年04月17日 14:55
 

  2009年市区商品房建设总量将达多少平方米,又可为市民提供多少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?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获悉,《温州市城市住房建设计划(2009年)》现已通过市政府审批,将于明年启动实施,由此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。

  据悉,此次住房建设计划的范围包括鹿城、龙湾、瓯海三区,力求通过完善以市场为主导、多渠道、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,实现城市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,结构基本合理,房地产市场持续、健康、稳定发展,不同层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居民“居有其屋”的总体发展目标。

  在该计划中,2009年的政策性住房将占到市区住宅建设总量的20%左右。其中廉租房建设面积为6.7万平方米,鼓励采取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;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为51万平方米,其中市本级41万平方米、瓯海区5万平方米、龙湾区5万平方米。

  同时,该计划对套型面积予以明确规定,要求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;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,高层和小高层建筑面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左右。因此,政策性住房的套型面积均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,即政策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占到100%。

  在商品房建设计划方面,2009年商品住房(含普通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)占市区住宅建设总量的80%左右,即商品住房建设面积约为218.76万平方米,其中鹿城区88.83万平方米,瓯海区32.13万平方米,龙湾区82.8万平方米,村三产安置用地转商品住房的15万平方米,并要求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应占住宅建设总量的70%,其中拆迁安置房不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限制。

  为优先重点保证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,2009年我市将保障住房建设用地约为1.87平方公里,住房需求量按照开发强度容积率1.5计,其中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用地应大于70%,政策性住房用地约为37公顷左右。同时,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,严格限制低密度、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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